關于酒店房價的問題,一直以來被大眾所關注。前不久因為不同的顧客、在不同的渠道,預定同一個酒店的同一房型竟然價差三倍,引起了網友熱議。而近日,因為河南暴雨,鄭州高鐵站的希岸酒店借機大幅漲價,又再次將酒店定價問題推上風口浪尖。
關于酒店房價的問題,一直以來被大眾所關注。前不久因為不同的顧客、在不同的渠道,預定同一個酒店的同一房型竟然價差三倍,引起了網友熱議。而近日,因為河南暴雨,鄭州高鐵站的希岸酒店借機大幅漲價,又再次將酒店定價問題推上風口浪尖。
前幾日,鄭州遭遇暴雨,原本要從鄭州東高鐵站前往外地的李女士,受暴雨影響未能出行,因此來到高鐵站的酒店躲避,但發現鄭州希岸酒店高鐵站店(河南德悅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將平時300左右的酒店房價漲價到了近3000元,其入住后將該事件在網絡上曝光,引發了網友的憤怒。
事件發酵后,希岸酒店發布致歉聲明,表示品牌總部發出了不得漲價、能接盡接的規定,此次事件是由于加盟店不遵守規定所導致。
7月23日,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發布消息,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鄭州希岸酒店高鐵站店涉嫌利用其他手段,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鑒于鄭州希岸酒店高鐵站店能主動道歉并挽回社會影響,給予鄭州希岸酒店高鐵站店(河南德悅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萬元的處罰告知。
根據筆者在《酒店房費差三倍,割韭菜刀法升級?》一文中的分析,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原則上酒店的房價是由酒店自行確定的。而根據此次希岸酒店一事也可以看出,酒店漲價也是受到相關部門的監管的。那么,諸如暴雨、節假日、考試等特殊時期,酒店可以隨意漲價嗎?酒店漲價的底線到底在哪?對于已經預定酒店的客人,其與酒店就房型、房價等內容已經達成一致,雙方均應根據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因此對此情形下酒店不得單方違反合同約定進行漲價。而對于尚未預訂的房間,酒店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自主定價,對于客人未預訂的房間當然有權進行漲價,但需要進行明碼標價。客人有權自行選擇是否入住,自愿入住的則表明與酒店就房價達成一致,雙方成立服務合同法律關系,受到來自《民法典合同編》的保護。《價格法》中明確價格的制定應當符合價值規律。而經濟學中的價值規律表現形式即為:價格受供求關系影響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無論是因為自然天氣影響,還是節假日的影響,均是因為供求關系比起平常發生了變化,因此導致了酒店房價的增長。比如暴雨天,天氣會導致出行危險和堵車,司機不愿意出行為正?,F象,而雨天不便行走,行人對車的需求量會增加,因此就導致了車少但需求量多的情形,要想打車需求得到解決,增加車費是一個可以很好的解決供需矛盾的方式。解釋到本案中,暴雨時酒店漲價,也是基于一定時間的某地點內供應的有限性和需求量的增加導致,加上惡劣天氣或節假日,酒店的用工成本和經營成本不可避免的會增加。因此,酒店基于價值規律進行適當的漲價無可厚非,適當漲價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供需矛盾,調配市場資源,符合經濟學上的要求。酒店定價應當依據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獲取合法利潤。雖然在特定情形下的酒店漲價具有合理性,但是也需要適度,當漲價過度,明顯不公平,并且對市場經營風氣和社會道德造成一定影響時,則需要進行管制。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若酒店生產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但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的,可能會面臨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會面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面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面臨停業整頓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
若利用相關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可能會被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面臨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會面臨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甚至面臨停業整頓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本案中的酒店即因為對房價增長過快、過高,加之社會影響較大,導致了高達50萬元的處罰。因此,酒店在漲價時也應依據其成本及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而不得瞎漲價。否則不僅可能會面臨退還相應價款的民事責任,還可能會面臨高額罰款甚至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若您對相關法律問題還有疑問,可咨詢旅游獨角獸何律師(17721967720微信同號)。
本文由四川康輝旅行社轉載 旅游公眾號旅游獨角獸 作者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