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行動從即日起持續至 2023 年 12 月,分 4 個階段進行。期間,省文旅廳將采取“四不兩直”“三帶三查”“雙隨機一公開”“體檢式”暗訪等方式對各地進行抽查檢查
各會員單位、旅行社、導游:
當前,我省文化和旅游行業在經歷三年疫情后,進入快速恢復振興期,文化和旅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陸續恢復經營活動。但也隨之出現了服務質量下降、市場亂象抬頭、安全生產隱患突出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全省文旅市場秩序,夯實行業安全基礎,全力保障文旅市場復蘇,擦亮“安逸四川”的旅游金字招牌,不斷推動全省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省文旅廳將組織開展“大整治大提升”專項行動,全面整治安全隱患,重拳打擊市場亂象,保障游客合法權益,不斷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的服務品質和管理水平,營造安全、健康、有序、和諧的市場環境。現將專項行動相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持續至 2023 年 12 月,分 4 個階段進行。期間,省文旅廳將采取“四不兩直”“三帶三查”“雙隨機一公開”“體檢式”暗訪等方式對各地進行抽查檢查。
(一)部署啟動(3 月 24 日—3 月 31 日)
省文旅廳及各級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將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細化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對象、目標任務、整治標準和完成時限,提高專項行動成效。
(二)自查整改(4 月 1 日—4 月 30 日)
各地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將督促轄區內文旅行業經營企(事)業單位開展自查工作,不走過場、確保實效,及時做好問題排查整改,實現問題隱患閉環管理,把問題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100%完成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5 月 1 日—10 月 30 日)
省文旅廳由相關各專項行動牽頭單位采取暗訪或重點抽查形式相結合開展整治工作,對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檢查抽查實現全覆蓋,不留死角。各地將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及時公布專項行動成果,集中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四)總結提升(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通過專項整治活動,各地將逐步健全完善行政許可、行政指導、行政執法、信用懲戒等各環節有效銜接的文化和旅游市場長效治理機制,推進文化和旅游市場秩序治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
二、專項整治工作內容
(一)旅行社、導游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戶外俱樂部、保健品公司、培訓機構等組織或個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2、整治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違法違規行為;3、整治旅行社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或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4、整治旅行社不與旅游者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或合同簽訂不規范,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以及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履行的違法違規行為;
5、整治旅行社組織旅游者到文旅行政部門公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國家和地區旅游的違法違規行為;
6、整治導游在進行導游活動時,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欺騙、誘導、脅迫旅游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的違法違規行為;
7、整治導游人員未持證上崗和不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8、整治無證導游和偽造、冒用或借用他人導游證,從事導游業務。
9、整治未及時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準確填報信息的行為。
(二)涉旅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旅行社對產品線路風險評估不到位,不科學安排和調整旅游團隊行程等行為;
2、整治旅行社未嚴格落實旅游包車“五不租”制度,未簽訂規范的租車協議等行為;
3、整治旅行社組織導游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導游人員未按規定乘坐“導游專座”,行程中未做到經常監督、提醒司機安全駕駛,未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帶等行為;
4、整治旅游景區內交通車、電瓶車等超載超員超速,內部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
三、強化行業自律工作
(一)問題排查,自查自糾
1、各旅游企業對自身網站、OTA 企業平臺(攜程、美團、飛豬、百度推廣等)及 APP(小紅書、抖音、微信公眾號等)等發布的旅游廣告進行排查,對“不合理低價游”信息的旅游廣告堅決下架;
2、對低于成本操作、不簽合同或簽訂虛假、陰陽合同的情況進行排查;
3、對要求導游人員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游團隊,要求導游人員承擔接待旅游團隊的相關費用等情況進行排查;
4、對旅行社擅自轉(拼)團、更改旅游行程、增加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強迫或變相強迫、誘騙游客消費、購物等情況進行排查;
5、對利用俱樂部會員、戶外拓展、車友會或微信公眾號、百度推廣等方式,以免費旅游、康養體驗、購物(會員)送旅游等名義,招徠旅游者非法從事旅行社業務的情況進行排查;
6、對旅行社違規租用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的車輛,承運旅游團隊的情況進行排查。
(二)誠信經營,規范服務
各旅游企業和導游人員對旅游產品和服務宣傳要客觀真實,在經營活動中明確標示價格,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杜絕有強迫或變相逼迫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導游人員委派、規范車輛調派,選擇合格的服務提供商,執行風險管控制度,主動維護好旅游市場秩序,
營造“規范經營、理性消費”的旅游環境。
(三)行業自律,接受監督
各旅游企業和導游人員要積極維護誠信、規范、安全的市場環境,
自覺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環境,共同抵制行業內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加
強行業自律、互相監督、相互支持,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和約定,主動
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聽取游客意見或建議,形成“誠信經營、規范服
務”的良好氛圍。各旅游企業和導游人員要努力提升服務品質、業務
技能及綜合素質,樹立文旅行業良好形象,為廣大游客提供優質滿意
的服務。
(四)廣泛宣傳,氛圍營造
協會將通過持續開展“旅游大講堂”、“公益法律進市州”、
“文明旅游進社區”、“文旅志愿服務進景區”等相關活動,進一步
宣講專項行動內容,不斷增強文旅企業和從業人員服務意識、安全意
識和法律意識,引導游客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自覺抵制“不合理低
價游”,理性消費、依法維權。同時,協會將持續開展文明旅游實踐
活動,舉辦形式多樣的提升旅游服務質量主題活動,宣傳提升旅游服
務質量的主要成果和典型案例。
特此通知。
四川省旅行社協會
2023 年 3 月 27 日